一是下放牌证打印权限。进一步简化各类道路运输牌证制作发放程序,从今年3月1日起,省、市际班车和包车的临时牌证以及企业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》、《驾驶培训教练员证》都可在当地交通运输部门进行打印并向企业发放。
二是改进证件管理制度。从今年3月1日起,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》由厅许可的经营范围改为长期有效。《驾驶培训教练员证》有望尽快执行“交通运输行业标准《IC卡道路运输证件》”标准,实现“大卡换小卡”。
三是简化牌证发放手续。今后,省、市际班车和包车的铁牌由厅制作后,可通过物流快递邮寄给地市交通运输部门,由地市向企业发放。其他牌证在条件成熟后也可通过物流快递的方式进行发放。
四是限定业务办理时限。厅的行政许可类业务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,征询地市意见的,要求于5个工作日内回复。